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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月后,律师联系了我。
陆闻川已经把婚房首付款、装修费以及婚礼违约金中属于我的部分全部转入专门账户。
除此以外,还有一份长达二十多页的收益明细。
律师在电话里说:
“陆先生核对了早期专栏和几本书的原始稿件。”
“其中部分文章有您的实质性创作。”
“他愿意补发署名,并将相应收益返还给您。”
我翻开邮件里的文件。
里面标注了每一篇文章的初稿、修改记录和最终收入。
许多内容,我自己都已经忘记。
那几年,陆闻川为了赶稿经常整夜不睡。
我替他改文章、找案例、回复读者来信。
我从没想过要钱。
因为那时我爱他。
也相信他的成功里,有我们共同的未来。
律师问:
“您接受吗?”
“属于房产和婚礼的款项,我会收。”
“文章收益不需要。”
“这是您应得的。”
“我当时没有以合作者身份参与。”
“修改那些文章,是我在那段关系里的选择。”
电话那头停顿片刻。
“陆先生还委托我转交一只硬盘。”
“里面有您的旧稿、修改记录和署名证明。”
我最终只同意接收硬盘。
几天后,快递送到项目组。
没有信,也没有任何要求。
硬盘里按照年份整理着文档。
每篇文章都新增了一行说明。
【本文创作过程中,江眠参与核心观点修改与文字编辑。】
最后一个文件夹里,是我曾经写过却没有发表的文章。
标题叫《如果有一天,我不再等你》。
那是母亲去世后,我情绪最低落时写下的。
陆闻川当时看过,说内容太私人,不适合公开。
我以为他早已删掉。
如今文档完好无损地回到我手里。
文件末尾,多了一段备注。
【是否发表,由作者江眠本人决定。】
没有道歉。
没有挽留。
也没有以归还为借口索要见面。
我将硬盘放进抽屉,没有联系他。
另一边,陆闻川每天都会向律师询问文件是否送达。
律师只告诉他:
“江小姐签收了。”
“她有说什么吗?”
“没有。”
陆闻川沉默很久。
最终只说:
“不要再问她了。”
挂断电话后,他收到纪录片制作方的回复。
样片入围公开展映。
主创名单将在活动开始前公布。
陆闻川看着展映时间,订下一张票。
他不确定我会不会出现。
更不知道即使见到我,自己还有没有资格走到我面前。
但这是我消失之后,他第一次得到可能见到我的机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