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章
第九章
9.
刑部顺着旧册继续追查。
三个月内,从各州药坊、毒铺、黑医馆里找回十九名被试药的孩子。
有的已经不记得自己原名。
有的连话都说不清。
还有三十七人的去向仍空着。
我向皇帝请求设女医署。
专查民间私试毒药、买卖药童、强迫试药之事。
被害者可不经主家与买主允许,直接入署验伤、录供、脱籍。
若无法寻回原籍,女医署可替其另立户籍,教以药理、针灸、识字。
愿学医者留署。
愿归家者护送。
朝中反对声不少。
有人说民间药坊繁多,逐一查验耗费巨大。
有人说药童多为家贫自卖,若一概追究,恐寒门无药可用。
有人说女子入医署行走,恐伤风化。
我将药七银针放到案上。
“十二岁孩子按下的试药契,也算自愿吗?”
“一个人被毒哑之后说不出名字,便可以当她没有名字吗?”
“风化若靠堵住受害者的嘴维持,那也不是什么好风化。”
太子也出列支持。
他说:“东宫识人不明,险立罪人为妃。女医署之事,孤愿以东宫岁用减半补贴。”
皇帝最终准奏。
先在京畿、江南、北地三处试行。
宁女医负责署中验毒章程。
救我的宁大夫被请入京,主管女医学徒。
陶婆则戴罪协助刑部辨认药人谷旧人。
她曾看着孩子被送进毒室。
如今肯一一写出去向,是她该还的债。
第一批被救回来的孩子里,有个十岁的小姑娘。
她的手臂上全是青紫药斑。
医署问她叫什么。
她摇头。
“药坊叫我苦草。”
“之前那户人家叫我赔钱货。”
“娘说卖了我,弟弟才能活。”
她说这些话时,眼里没有泪,只有麻木。
像我十二岁时照见铜盆里的自己。
半夏想替她取名。
我拦住。
我给了她一张空白户纸。
“等你想好了,自己写。”
她茫然看我。
“我不会写字。”
“那就先学。名字不急。它往后要跟你很久,该由你自己定。”
一个月后,她来找我。
纸上歪歪扭扭写着两个字。
知春。
我问她为什么选这个。
她小声说:
“我进医署那天,院子里的桃花开了。”
“她们说,那是春天。”
我让女吏把名字录入新籍。
她按下手印后,反复确认那张纸不会被药坊拿走。
我说:“不会。”
“这是你的。”
她抱着那张户纸,终于哭出了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