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
第十四章
一九八二年夏天,我大学毕业,被分到县一中教语文。
报到那天,我穿着白衬衫,提着一只旧皮箱,从长途汽车上下来。
赵老师已经退休,特意到车站接我。
他看着我胸前的校徽,笑了很久。
“林老师。”
只三个字,我眼眶便热了。
从前所有人都说,我最好的归宿是做江家的媳妇。
如今我站在曾经没能读成的学校门口,第一次知道,原来一个女人的名字前面,还可以有与婚姻无关的称呼。
开学后的第一节课,我让学生在纸上写下自己的愿望。
最后一排有个女孩空着。
我问她为什么不写。
她小声说:“我娘说,女孩子想这些没用,过两年总要嫁人。”
我蹲在她桌边,把笔重新放回她手里。
“嫁不嫁人,是以后的事。”
“今天这张纸只属于你。想什么,就写什么。”
她犹豫很久,写下“医生”两个字。
字歪歪扭扭,却比我见过的任何喜字都好看。
那年冬天,我领到转正后的第一笔工资。
我去供销社买了一条红围巾。
不是林巧珍当年戴的薄纱,是一条厚实柔软的毛线围巾。
售货员问我是不是要送人。
我笑着摇头。
“给我自己。”
回到宿舍,我把围巾一圈圈绕在脖子上。
围巾很厚实,很暖和。
我看向镜子,里面的女人,手背还留着冻疮的疤,眼睛却是亮的。
窗外下起了雪。
我推开窗,看见学校晚自习的灯一盏盏亮起来。
很多年前,我的名字曾被写在一纸婚约上。
所有人都告诉我,那就是一辈子的归宿。
后来堂妹抢走了它,以为抢走了我的好命。
可真正属于我的,从来不是谁的家属院,不是谁每月寄回来的津贴,也不是一声虚浮的“排长爱人”。
是那张印着我名字的录取通知书。
是讲台上那盒粉笔。
是我挣来的每一分钱。
是我终于可以自己决定,灯什么时候关,门朝哪里开,人生往哪条路走。
我把窗关上,转身走向教室。
走廊尽头,学生们齐声读书。
那声音穿过风雪,明亮又滚烫。
(全文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