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
第章
陆家只是表面和谐,一提到钱,全家立马炸了。
他大舅艾特陆明,发了个愤怒的表情:【你不是说十八万结完婚就还给我?我给你一天时间,还不上我就起诉。】
他大姑;【我的五万,也立马还给我,不还警察局见。】
他其他表哥表弟什么的,都纷纷截图甩出了他借钱时的转账记录。
林林总总加起来有五十万。
陆明一家人吓的不敢说话,但却把我给踢了出来。
我是无所谓,反正话已经带到了,我相信亲戚们为了自己的钱,一定会去拼命的吧,哈哈哈哈。
陆明应该是被亲戚逼急了,不停的换着号码打电话发信息给我。
我将手机关机,并且重新买了新手机办了个新的电话卡。
等待离婚官司开庭期间,爸妈怕我抑郁,开车带着我去海边自驾游。
一是为了散散心,而是为了避免被陆明一家找麻烦。
这一家人,狼心狗肺蛇蝎心肠,保不齐会做出什么伤害我们的事来。
玩了几天后,到了开庭的日子。
我爸开车带着我们去到法院门口,我看见了垂头丧气的陆明。
跟前段时间光鲜亮丽的他简直判若两人。
他看着我,眼里迸发出恨意。
死老太婆也恶狠狠瞪着我,她的眼睛滑向我的肚子。指手画脚:“你肚子里怀着我家的种,要是孩子知道你跟她亲爹打官司,恨死你。”
“是吗?”我呵呵笑了起来,真期待他们知道我压根没怀孕的时候,会是怎么样的精彩表情。
进入法院,我方律师提交了所有的证据。
陆明虽然也请了律师,但很遗憾,他盗窃我身份证瞒着我贷款,利用夫妻之便骗婚,这些都是证据确凿的事,他根本没有胜诉的可能。
最终,法院判定陆明为重大过错房。
他买的婚房写的是我和他的名字,首付虽然是他出的,但我出了装修的钱,目前只做了硬装,花了十万左右。
法院判定房子归我,但我需要按照市场价赔付他百分之三十。
我当然没意见了。
我爸妈给我陪嫁的那套房子,是我的婚前财产,也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,不参与分割。
陪嫁的车子是我们共同所有,因为是陪嫁,所以也归我,我需要赔付他市场价的百分之二十。
至于彩礼和三金,因为我们已经领证,且陆明属于重大过错方,我方依据《民法典》第条,主张陆明赔偿我精神赔偿+物质损害赔偿,律师费,诉讼费,鉴定费等等,所以无需归还彩礼和三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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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盗用我身份证贷款的二十万,也跟我无关,检察机关也会配合我去银行,消除我的贷款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