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
那场大火烧死了二十三个人。
其中包括周既明、十七名早已死亡的实验者,以及我的母亲。
许澄和另外三十一名被神经虫控制的人活了下来。虫子被高温杀死后,他们恢复了自己的记忆。
许澄醒来时一直哭。
她记得父亲借她的身体拥抱母亲,记得那东西在她脑中翻看不属于她的人生,却不记得车祸前自己为什么出门。
医生说,那部分记忆永远回不来了。
我也没有成为英雄。
网上有人说我忍辱负重,救了所有人。
也有人说,我明明可以报警,却为了制造一场惊天翻案,放任母亲和无辜者进入法庭。
他们说得都对。
我确实可以更早说出一切。
可能没人相信,可能周既明会逃,可能那东西会换身体。
但也可能,母亲不会死。
我选择了最残忍、最轰动的方式。
所以我必须承担结果。
一年后,法院再次宣判。
我因故意杀害父亲、纵火以及危害公共安全,被判处无期徒刑。
宣判那天,裴谨站在律师席上问我是否上诉。
我摇头。
离开法庭前,他交给我一个塑料袋。
里面是父亲被烧得发黑的消防勋章。
“火场里找到的。”
我把勋章握在掌心,边缘割破皮肤。
血一点点渗出来。
我忽然想起父亲第一次醒来时,看向我的眼神。
恐惧、哀求,还有一丝我当时不敢承认的悲伤。
也许那三分钟里,他真的回来过。
也许他想告诉我,身体里还有别的东西。
也许他只是太虚弱,没来得及回答那个根本不存在的叔叔。
没有人知道。
我亲手杀死的,可能是怪物。
也可能是刚刚从死亡里爬回来,想再看女儿一眼的父亲。
我会用余生记住这件事。
尾声
入狱后的第七个月,我收到一封没有寄件人的信。
信封里只有一张照片。
照片拍摄于另一座城市的幼儿园。
几十个孩子躺在午睡室的小床上,手腕都贴着一枚银白色圆片。
镜头角落,一个小女孩没有睡。
她坐在床边,直直看着拍照的人。
照片背面有一行歪歪扭扭的铅笔字:
“小满,爸爸找到你了。”
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,按响牢房警铃。
走廊尽头,值班狱警慢慢抬起头。
她隔着铁门看我,嘴角一点点扬起。
下一秒,整栋监狱的广播同时响了。
一个孩子、一个老人、一个年轻女人,还有我的父亲,用成百上千种声音,一起说道:
“小满。”
“这一次,你准备烧死多少人?”
灯灭了。